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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仁大讲堂-丁季第六讲

发布时间:2023-10-28 点击量:39

2023年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抚仁大讲堂”迎来丁季第六讲,本次课题为“无效合同的情形”,主讲人为我所合伙人熊剑频律师。

在商业交易和合同签订中,时常出现一些情况导致合同无效。本次“抚仁大讲堂”课题正是围绕无效合同的常见情形展开,如: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通过深入探讨这些基本的常见情形,帮助更好地了解法律的适用和防范风险的方法。

熊剑频律师是我所合伙人,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背景。他曾参与处理过许多涉及商业合同纠纷的案件,深入理解并掌握了无效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实践经验。经过多年的法律实践和研究,熊剑频律师在此次的课程中,汇总了有关合同无效的大部分法条规定,并结合实务中千奇百怪的实战案例进行讲述。

接下来,熊剑频律师通过案例分析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无效合同的相关知识。在座的律师也积极参与讨论,分享自己在执业时碰到的案例及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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